機動車租賃須知:
一、所需證件
1、本地戶口租車,請您提供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駕駛證原件或兩種證件即可(房產證、工作證、單位證明、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原件),以備本公司核定。簽訂合同交齊押金與租金后可以開走您所租賃的車輛。
2、外地客戶租車需提供身份證、駕駛證原件,還必須由本地人擔保。
3、擔保須具備身份證、戶口薄,并提供以下任何一種或兩種證件即可(房產證、工作證、單位證明、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原件)。
二、租車時間計算方法:
租賃期:分時租、日租、月租、年租。自車輛離場時起至車輛還回時止,每60分鐘為一個時租,超過30分鐘按一個小時計算;每24小時為一個日租(白天4小時按半個日租計算,6小時按一個日租計算)每30天為一個月租;每十二個月為一個年租。
三、辦理相關手續:
1、顧客提供的相關證件,經公司工作人員驗證合格,留下復印件,顧客向我公司繳納規定數額的保證金。
2、簽訂《汽車租賃合同》時顧客應認真閱讀合同的相關條款,如有疑問由我公司工作人員負責解釋。
四、車輛交接:
1、租車時間起算前,公司應將車輛相關手續、證件交與顧客,并協同顧客檢查車輛的外觀、性能及隨車工具并簽訂合同,填寫《汽車租賃登記表》及《車輛交接單》。
2、顧客交還車輛時,車輛和相關證件一并交還公司,辦理交接手續。
3、租車結賬時暫收2000元電子曝光違章押金,如未違章天后如數退回。
4、顧客應保證交還車輛相關手續的完整無缺,如有缺損應由顧客負責補齊手續后再行交還車輛,其中辦理補辦手續的費用及所耽誤的租賃費用由顧客承擔。
5、滯納金:每日延遲付租金按延遲支付租金金額的百分之十加收。
五、加配駕駛員:
顧客如需加配駕駛員,駕駛員工資:每日行程300公里以內,且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,按每天100元計算,并承擔駕駛員的食宿費用、以及過橋過路費、停車費、油料費。
六、顧客注意事項:
1、顧客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、法規,安全行車。
2、顧客不得將車輛轉租,轉借,典當,抵押,不得將車交與無證人員駕駛。
3、顧客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,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警,同時通知公司協助解決。
4、顧客續租車輛,需辦理續租手續或電話取得公司調度同意。
機動車租賃項目:
1、會議用車:
在呼和浩特市或鄰近省市召開種類會議,我公司可為您提供會議用車,如:會務組工作用車、貴賓和會議代表接送用車、組織考察參觀或集體用車、展覽(博覽)會用車。
2、節慶活動用車:
在呼和浩特市舉辦種類節慶活動,我公司可為您提供節慶活動的工作用車、貴賓接待專車。
3、文化體育活動用車:在呼和浩特市舉辦各類大型文化體育活動,我公司可為您提供工作用車,接待專車等。
4、機場接送用車:
我公司為客戶提供機場接送用車,并可接受客戶委托,去機場代接或代送客人。
5、賓館配套用車:
我公司可為酒店、賓館提供配套用車服務,使您的客人在抵達酒店、賓館前就享受或離開賓館后能繼續享受用車服務。
6、長期包租用車
我公司為常駐呼和浩特市的企業、事業單位、辦事機構提供各類用車,可長期包租。